学院建成校舍验收工作全面完成
4月26日,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向我院建成校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,标志我院建成校舍验收工作已全面完成。
学院2003年合并组建后,按照涪陵区政府和重庆市教委“异地新建、整体搬迁”的要求, 2003年6月启动了新校区建设。2004年7月,根据学院新区建设情况,中共涪陵区委要求学院2006年秋期学院整体搬迁到新校址办学。为保证学院按照区委的要求按时到新校区办学,所有校舍在完成了结构验收、防雷验收和预验收后于2006年10月8日整体搬迁到新校区办学。多年以来,运行状况良好, 2013年学院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“重庆市园林式单位”称号;2014年学院被市教委正式认定为“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”。
2015年2月,市教委决定启动全市高校建成校舍验收工作。我院在接到市教委通知后立即清理核查全院建成校舍资料,成立学院建成校舍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建成校舍验收工作。8月26日下午,涪陵区委常委、常务副区长易良武来我院现场办公,实地解决学院建成校舍验收等问题,决定我院按照“两证遗留问题”审签程序验收建成校舍。在先后完成防雷整改、消防整改等工程后,我院于12月31日前签章完成《涪陵区办理房屋产权遗留问题审签附表》,至此验收工作完成。
在完成宗地现状测绘、房屋面积测绘等工作后,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于4月26日向我院建成校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。至此,学院建成校舍验收工作全面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