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后勤处召开资产管理工作会
3月20日上午,基建后勤处召开了学院资产管理工作会,学院各系部处室负责资产管理和设备采购的同志参加了会议。学院陶桦铭副院长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。
会上基建后勤处吴晓林处长根据采购法、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,对学院的资产管理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说明,要求各部门在2014年完成资产清理的基础上,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工作,彻实做到帐、物及卡片相符;在资产报废工作中,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,做好申报工作,待上级批准后再行处置。对设施设备的采购也要根据学院年度设施设备采购计划,做好经费预算。
陶桦铭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,资产管理工作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,必须按照上级要求,严格规范程序,进行认真管理。在今后的资产变动过程中,必须事先向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经同意后才能变动。对于资产报废问题,必须按照程序逐级申报,待批准后履行报废手续。在物资采购工作中使用部门一定要认真做好方案,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,采购中心要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依照规定程序做好申报、招标、验收和入库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