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试运行的通知
全校师生员工:
为积极响应国家“双碳”战略,进一步完善校园基础设施,提升师生幸福感与获得感,学校已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建设,拟定于2025年12月17日开始试运行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充电桩位置及规格
教育学院停车场设有单枪交流慢充4台4枪(7KW),双枪直流快充2台4枪(60KW)。
二、价格收费
充电定价采用“全时段统一价”模式,充电终端单价为0.9元/度,其中电费0.53元/度,服务费0.37元/度。
三、详细步骤说明

四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使用注意事项
1.充电前请仔细检查车辆充电接口与充电桩插头是否清洁、完好,若发现接口有破损、生锈或异物,请勿连接,可及时联系客服技术人员处理(服务电话:193 3620 2938);
2.连接充电桩与车辆时,请按照设备操作指引规范操作,确保插头完全插入、接触良好,避免因连接不当引发安全问题;
3.充电过程中,请勿随意拔插插头或移动充电桩,如遇充电桩故障(如屏幕显示异常、充电中断等),请立即停止使用并拨打服务电话反馈,切勿自行拆卸维修;
4.充电完成后,待充电桩显示“充电结束”并自动断电后,再拔下插头,整理好充电线缆,放置于指定收纳位置,方便后续教职员工使用;
5.请自觉维护充电区域秩序,有序停放车辆,不占用充电车位停放非新能源汽车或其他物品,充电完成后,请及时将车辆移走,避免影响他人使用。
6.充电区域内禁止吸烟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,请勿在车辆旁长时间逗留,共同营造安全、整洁的充电环境。
校园充电桩的建设与使用,是学校优化服务设施、提升教职员工校园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。基建后勤处后续将持续关注充电桩使用情况,根据教职员工需求不断完善服务。若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建议,请随时与基建后勤处联系,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与帮助。
特此通知
基建后勤处
2025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