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流程
1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。
2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。
3、使用单位盖章、负责人签字。
4、到基建后勤处资产科核实资产相关信息。
5、由财务处、监察审计处、基建后勤处、使用部门的专家2人以上组成(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上)进行技术鉴定审查(单台设备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或一批(套)设备在3万元以上的)。
6、主管院领导审批。
7、报废资产集中交在基建后勤处存放。
8、报市教委、国资委、财政审核、确认、估价。
9、报废资产在基建后勤处资产科销帐、销卡;财务处销帐;资料存档。
10、由财务处、监察审计处、基建后勤处组织招标拍卖处理。
注: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(使用部门、基建后勤处资产科、财务处各一份),报废资产集中交在基建后勤处后,由接收报废资产的老师签字确认后,将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全部交到基建后勤处资产科(等待教委审核),所有签字按顺序进行,不得跳跃。
基建后勤处资产科
2015年5月13日